服务合同
会务服务指为各类大、中型会议,展览或团队活动提供全程策划执行的一个综合性服务项目。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养老服务合同书【汇编五篇】,欢迎品鉴!
养老服务合同书【汇编五篇】

会务服务指为各类大、中型会议,展览或团队活动提供全程策划执行的一个综合性服务项目。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养老服务合同书【汇编五篇】,欢迎品鉴!

养老服务合同书1

甲方(服务机构): 乙方(服务对象): 丙方(担 保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要求

1.根据老年照护等级评估要求确定的乙方照护等级,甲方

为乙方提供约定服务,见《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附件1)。

2.服务要求:各方同意养老服务标准按照以下第

(1)《上海市养老机构设施与服务要求》。

(2)

第二条 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自年日至日。

第三条 服务费用

1.乙方支付甲方服务费用:人民币

其中床位(托管)费:人民币 护理费:人民币 元/ 。

2.

第四条 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支付方式选择以下第项执行。

(1)按月支付(每月日前支付当月费用)。

(2)其它 。

2.结算方式选择以下第项执行。

(1)现金结算 (2)支票转账

第五条 保证金

1.乙方支付甲方入院保证金:人民币订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时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结清。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取得上海市养老机构执业证书和法人资格证书。

2.在乙方入住期间对其身体状况进行持续评估,如需变更照护等级的,应经乙方或丙方同意,并调整相应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费用,见《变更事项确认表》(1-3)(附件3)。

3.按约定对乙方进行照护,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做出相应处臵:

(1)乙方需要外出就医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丙方,并由丙

方携乙方就诊。紧急情况下,可送急诊处臵,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外出就诊后所配药品,甲方按卫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及医嘱执行。如乙方为中度、重度照护者,甲方还应提供外配药品管理服务,并办理相关药物交接手续。

(3)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应告知丙方携乙方外出就医。在征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否则,甲方可按本合同第十条执行。

a)乙方因机能进行性衰退,坐、立困难,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b)乙方因认知能力下降,行为不能自主,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c)乙方因疾病或其他原因出现精神异常,危及自身或他人安全的。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和药品使用情况,并填写《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附件2)。

2.配合甲方做好持续评估,确认照护等级。

3.入住期间配合甲方管理,并遵守下列规定:

(1)贵重物品不宜带入院内,如有带入自行保管。

(2)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自带家用电器。

(3)吸烟者应在指定地点吸烟。

(4)照护等级评估为中度、重度的,外出就医所配药品应委托甲方管理,并与甲方明确约定(约定内容见本合同第十二条)。

(5)出院时,应及时清理物品,结清相关费用。

第八条 丙方权利义务

1.有权了解乙方的生活情况,并可对甲方的照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当乙方无法履行告知义务时,应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健康状况和用药情况,并填写《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附件

2)。

3.对乙方入住期间的费用及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4.在乙方入住期间配合甲方管理:

(1)对甲方反映的有关乙方事宜,应配合甲方共同处理。

(2)乙方需外出就医的,应及时携乙方到医院就诊,根据医嘱执行,并向甲方如实告知乙方的就医情况。

(3)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甲方。

(4)当乙方不能自行处理时,办理乙方相应的费用结算,物品清理等事宜。

第九条 保险

1.甲、乙、丙三方可协商一致办理相关保险事宜。

2.甲方打√无效)投保“养老机构责任险”。

3.乙方打√无效)投保“入住老人意外险”。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或丙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出现精神障碍,已经危及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

(2)乙方患有必须隔离治疗的传染病。

(3)逾期 月未支付费用(不得少于2个月)。

(4)乙方连续请假外出超过天(不得少于30天)。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丧失养老机构执业资格的。

(2)不符合消防安全、卫生防疫、食药监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受到行政处罚的。

(3)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伤害的。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乙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支付部分费用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其他违约责任: 。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

2.

3.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

第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附件:1.《首次服务项目确认表》

2.《首次入住健康状况介绍 》

3.《变更事项确认表》(1-3)

甲方(服务机构):

名 称 住所(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签字/盖章

乙方(服务对象):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住所(址) 户籍所在地 邮编 签字/盖章

丙方(担保人):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住所地 户籍所在地 邮编 与乙方关系 联系电话 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养老服务合同书2

甲方:( 用户 )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服务员)姓名 身份证号

丙方: 社区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服务,自_____年__月__日开始,每周工作____天,每天工作____小时。

2、甲方在乙方每天服务结束时,应如实填写《服务情况回单》中的有关内容。

3、甲方若不满意乙方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丙方与乙方,待丙方处理后才能与乙方解除合同。

4、甲方有权监督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乙方完成服务项目。对服务员的服务情况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丙方。

5、甲方要尊重乙方的人格,平等待人。

6、用工期间,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由甲方负责,属乙方责任由乙方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不早退,努力完成服务项目。

2、乙方必须实事求是地向甲方、丙方提供个人的详细资料。

3、乙方在每天服务结束时,应如实填写《服务情况回单》中的有关内容,并半月一次交社区服务站,期间负责妥善保管该“回单”。

4、乙方若因事、因病不能继续进家服务(特殊情况酌情处理),必须提前一周分别通知甲方和丙方,待安排好工作后方可解除合同。

5、服务期间,若因本人不能认真履行职责,不能遵纪守法,

6、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受甲方馈赠的物品。

7、服务中,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自负。

8、存在安全隐患的工作,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工作,否则有权拒绝工作。

9、若请病事假或逢节假日休息,乙方应补齐工作天数后方可领取工资。

三、丙方的权益和义务

1、丙方有权按协议对甲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并负责协调双方纠纷。

2、丙方有义务为甲方推荐、调换服务员,为乙方调换用户。

四、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五、解除合同

1、甲方、乙方在合同期间若出现法律禁止的行为,由此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丙方则有权解除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登记表备注中出现的问题,丙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丙 方: (盖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养老服务合同书3

甲方(受托方):宁波市江东区嘉和颐养院

乙方(入住老人):_____

丙方(担保方):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受托方):宁波市江东区嘉和颐养院

所住地:宁波市江东区百宁街66号邮 编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邮 编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丙方(担保方):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与乙方关系

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

联系电话 手机号 邮 编

总则

1、甲方系宁波市江东区政府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养老服务机构,能够 提供居住、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等一系列养老服务。

2、乙方、丙方详阅甲方《入院指南》,并经实地考察,自愿决定乙方入住 甲方机构,接受甲方提供的养老服务并愿意向甲方支付相应费用。

3、丙方同意为乙方指定的监护人和担保人,代理处理乙方在本合同项下 的相关事务,自愿与乙方共同负担乙方在入住期间的一切相关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

律规定、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 就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接收乙方入住的条件及程序

1、接收条件:

(1)年龄年满60周岁;

(2).无传染病、精神疾病及老年痴呆症者;

(3.)生活习惯、性格趣向、精神状态适合过群体生活者;

(4).有担保和监护人,本人和担保人具有正常支付能力的。

2、入住程序:

(1)乙方向甲方提供乙方及丙方共同签字的《休养老人入住申请登记表》

(附件1)。(2)乙方向甲方提供在本合同签署前一个月内的《体检单》(附件2),体 检项目包括心电图、b超、肝功能、胸透、血糖、血脂、尿酸等,甲方作为乙方 入院的健康档案进行保管。

(3)自理能力测评

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休养老人入住申请登记表》、《体检单》及对乙方的身 体状况进行综合测评,确定乙方为:

①生活自理老人②生活半自理的老人 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乙方、丙方对甲方所作的自理能力测评结果表示认可。

第二条 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

1、甲方按照国家行业标准《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的要求向老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精神支持、安全保护、环境卫生等服务,甲方提供养老服务的各种服务项目的标准见服务指南。

2、乙方如选择其他服务项目,或因乙方的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服务项目,由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合同确定。

第三条 服务收费

1、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服务指南。

2、乙方、丙方应于签约之日向甲方支付医疗备用金20__元,用于乙方突发急病的救治或其它相关费用。合同期限内押金不足20__元,乙方或丙方应在接 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补足。在合同终止时,甲方扣除相关费用后返还乙方 或者丙方(不计息)。

3、乙方入住缴纳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及其它约定费用,首月

费用应在入住当日付清,以后在每月25号前付清次月费用。

4、乙方入住不满15天(含15天)的,床位费按半月计算,超过15天的床位费按全月计算;护理费、伙食费按日计算。

5、入住双人间的,除公共照明、电视、空调用电外,甲方为每床安装电表一只,壁扇和个人家电使用均进入个人电表,费每月底按实结清。

6、甲方在乙方入院时,向乙方一次性收取个人生活用品代办费300元。

7、入院时,甲方安排乙方入住 楼号床,确定护理等级为级,每月床位费 元;护理费 元;伙食费元;元,合计 元,今后费用收取视乙方身体变化情况和开展服务项目增减结予调整。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

(2)按照公示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

(3)为了乙方的安全,有权根据乙方身体和自理能力情况对所需服务项目的变化情况给予调整,但必须事先征得乙方或丙方确认;

(4)甲方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等级之服务,但不承担监护人之义务。

2、甲方的义务

(1)各项规章制度健全,根据国家规范和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符合服务质量标准的生活护理、饮食服务、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等服务;

(2)按合同约定提供各项服务设施,确保养老服务场所、设施符合行业标准规定;

(3)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

(4)当乙方发生紧急情况时应及时通知丙方或其他约定的联系人;

(5)为乙方建立个人档案,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记表、体检报告等健康资料以及日常经费开支情况等个人信息归入其中,完整保存,不得对外透露;

(6)为乙方提供大额现金委托存款服务,存取自由;

(7)接受乙方和丙方的合理建议和监督。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按照约定的服务项目获得甲方提供的符合服务标准的养老服务;

(2)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有批评建议的权利;

(3)对自身的健康状况、费用支出、入院记录等有知情权,有权查阅、复印甲方为其建立的个人档案;

(4)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有参加社会活动的自由和权利(行动不便的外出需经丙方同意);

(5)享有隐私权,且人格尊严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害;

(6)在突发急病的情况下有获得及时医疗抢救的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入住前要如实向甲方反映本人的情况,如脾气性格、生活起居习惯,家庭成员情况、既往病史等,若因隐瞒相关情况,所引起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在入住期间应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与入住老人和睦相处;如发生纠纷造成自伤或他伤,由乙方承担责任;如造成公物损坏,照价赔偿;

(3)如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甲方反映,接受甲方治疗,甲方认为需转外院治疗的,应主动配合;

(4)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养老服务费。

第八条:丙方的权利、义务

1、丙方的权利

(1)对甲方的收费标准,服务项目及对乙方的身体健康、享受服务的情况等有知情权;

(2)有权监督甲方根据约定的护理服务内容为乙方提供的相应服务,有权对甲方的管理、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提出批评和建议;

(3)有权查阅复制乙方的档案资料,在乙方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代理乙方向甲方主张权利;

(4)遇紧急情况,包括乙方发生走失、意外事故、身体健康状况出现紧急情况时,有权第一时间从甲方得到相关信息。

2、丙方的义务

(1)丙方自愿担任乙方法定监护人和担保人,全权负责乙方入住期间一切事宜。入院时应如实告知乙方健康等可能影响甲方服务的情况,如甲方认为不适宜休养的,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回,如乙方发生伤人毁物、疾病传染他人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丙方负责赔偿;

(2)甲方因乙方身体健康状况变化需对乙方护理级别给予调整,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到通知3天内向甲方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3)丙方应经常来院探视乙方,保持联络,尽量满足乙方的精神需求,以篇二:养老服务协议范本

养老服务协议范本:

协议编号:(根据本机构情况编号)

养老服务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电话: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龄:

性别:

籍贯:

身份证号:

原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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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丙方(亲属或本市担保人):

亲属(担保人)姓名:

与入住人的关系: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邮编:

养老服务合同书4

甲方(用户)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l、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自 年 月 日开始,每周工作 天,每天工作 小时,自 点至 点。

2、合同签订时,明确付款方式:甲方需向乙方出示《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编号 ,或甲方向乙方交纳月服务费 元。

3、甲方待服务员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在服务员工作手册及《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上签字,并於每月20日如实填写《服务员考勤·反馈表》,同优惠卡一并由服务员交回乙方,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服务员履行合同规定,要求服务员完成服务项目。对服务员的工作情况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意见反馈给乙方。若不满意乙方服务员的工作,必须提前通知乙方主管,适时调整服务人员。

5、甲方要尊重乙方服务员人格,平等待人。甲方必须严格履行服务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服务时间或内容。

6、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服务员提供安全保障,保证乙方服务员人身安全。若发生意外伤残事故,属甲方责任则由甲方负责,属乙方服务员责任则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为甲方服务期间服务人员必须守时守信、忠诚本分、积极主动、履行职责,不迟到、必须在协议约定范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作。

2、乙方对甲方使用《千佛山办事处“康乃馨”行动居家养老优惠卡》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每次服务结束时乙方服务人员按要求签字,并于每月20日将签字、考勤、优惠卡一并收回交付乙方总部。

3、乙方服务员不得擅自向甲方索要交通费,不得接受甲方馈赠的物品。

4、乙方服务人员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失或意外伤残,责任由乙方服务员负责。

5、乙方有权对服务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并负责协调处理服务中产生的纠纷。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服务合同书5

甲方:(服务机构)

乙方:(服务对象)

为营造温馨、舒适、安全的居家环境,满足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生活需求,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以及行业及地方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向丙方提供养老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供各方遵照履行:

一、服务内容和标准

参照《长春市民政局居家养老护理服务基本标准》中的相关内容。

服务地点:乙方户籍所在地

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乙方不再需要或政府不再提供补助或甲方不再从事服务。”

二、服务费用支付方式:

(一)结算方式

1、乙方被确认为符合政府补贴标准的,按《长春市居家养老服务卷试行办法》进行服务,按照政府与企业签订的

2、居家老人是自费服务的人员,根据服务情况交纳服务费。

(二)结款日期

1、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的,结款日期为每月5日前由政府将上月发生服务费划转到甲方账户。

2、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2项的,根据服务情况按次结算。

(三)服务价格

不同服务项目由甲方根据市场指导价或平均价进行核定。

(四)结算系统

1、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1项的暂用现“长白系统”为结算系统,如甲方开发出相对更完善的结算系统,可改用甲方相关系统进行结算。

2、结算方式为第二条第(一)款第2项的,按照甲方结算系统结算。

三、服务流程 甲方根据服务需求制定服务计划甲方进行服务乙方按规定结款。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并保证工作人员身份清楚、手续完备、身体健康、无不良社会记录。

2、甲方负责对员工期进行职业道德和职业培训,取得护理职业资格方可上岗。

3、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提供护理人员,建立护理人员档案。

4、甲方应与乙方保持经常联系。每月通过电话或者派员走访、征求乙方意见、及时处理乙方提出的合理问题,改进服务,必要时调换相关服务人员。

5、甲方保证对乙方的服务不因自身原因而中断。

6、甲方有权确定乙方是否为民政服务对象;并有权依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自费服务人员)收取服务费。

7、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提出一切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维护自己的人格尊严和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依本协议接受养老服务和缴纳服务费。

2、乙方有权要求更换相应的服务人员。

3、乙方及时提供服务所需各种证件。若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无法服务,由甲、乙双方协调处理。

4、乙方对甲方服务人员要做到平等待人、不歧视、不虐

5、甲方为乙方提供养老服务期间,正常所需生活支出的费用由乙方来承担;乙方如需就医,其产生的医疗、生活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非因甲方的过失所造成的事故(如乙方自行外出活动时所发生人身伤害等)其赔偿费用应由责任人来承担。

6、乙方不得强迫护理人员从事协议以外的工作,不得私自将护理人员转让给他人服务。不得将护理人员带往其他省市。

7、乙方有权拒绝护理人员将同乡、亲友带入家中,有权拒绝护理人员使用家中长途电话、电脑。

8、乙方家中手饰、珠宝、现金等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对服务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应与甲方协商解决或求助法律帮助,不得侵犯护理人员的人身权益。

9、甲方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突发急病或其他事故伤害时,乙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从事协议规定的工作致伤,应适当负担护理人员医疗、医药费用。

10、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身体状况,如高血压、心脏病、脑梗塞、过敏史等有危险性或容易突发性疾病,并告知相应的注意事项。因隐瞒病情而发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协议的终止、解除和续签:

1. 如其中一方需终止此协议,需提前15日告知对方。如发生纠纷,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 如乙方属自费人员,没有按照约定缴纳服务费,甲方有权停止服务。

七、法律责任:

任何一方不得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侮辱、诽谤或者虐待对方,任何一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违约责任:甲方应在服务期限内,根据乙方需求为乙方提供服务,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异议,甲方应及时做出调整和改进。

九、其它约定: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养老服务合同书【汇编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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