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年总结
总结(zǒng jié)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总地归结,出自《朱子语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汇编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汇编4篇

总结(zǒng jié)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总地归结,出自《朱子语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汇编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篇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埇政办明电【2020】1号)有关规定,结合区政府2020年1月9日上午召开的“2020年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动员会”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为切实保障和快速推进民生工程,完成区政府下达我街道的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岗责目标考核任务,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制定《区街道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请各社区、部门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社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保缴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早谋划、早部署、早启动,利用“两节”务工人员返乡有利时机采取得力措施,因势利导,确保在2020年3月底前完成全年参续保目标任务。各社区要把参保续保征缴活动纳入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到人,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小喇叭”、手机短信、微信平台、条幅、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挥社区重要作用,入户进行政策宣传,面对面的做好参保、缴费咨询工作,尤其是新的参保档次、标准,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从2020年1月起,将缴费档次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参保人自选档次缴费。政府对每年按时缴费的参保人员给予补贴。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参保人员中断缴费,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要引导居民积极参保续保缴费,提高居民的政策知晓率。

  三、夯实基础,做细做实,加强协调配合

  积极引导居民选高档、多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多缴多得,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对65岁及以上参保的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加发高龄基础养老金。对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到龄核定待遇时,除按规定计发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本地统一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外,另行增发缴费年限基础养老金,每超过一年,增发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2元。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群、重度残疾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代缴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街道民政、残联、扶贫、卫健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于2020年1月15日之前将代缴人群信息提供给主管部门,再由主管部门提供给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

  各社区要结合自身实际,总结经验,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法,保证参保人员连续缴费。同时要求结合当前的参续保缴费工作进一步完善参保人员的基础信息,联系电话录入要准确无误,不准出现空号、错号、无法接通等情况;并结合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防止多领、冒领、死亡未报等现象的发生,多途径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知晓率和民调满意率。

  四、强化督查奖惩考核

  为确保在区政府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续保任务,街道采取每周一统计、每周一排名、每周一调度的办法,通报每周完成进度。街道对2020年3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社区在目标绩效考核单项目标任务考核中加5分,3月底以后完成全年任务的不加分;对2020年3月底前完成全年任务的社区根据工作量的大小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社区要提高居民选择高档次参保缴费人员的占比,要宣传引导参续保缴费人员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参保缴费,对3月底前完成全年参保缴费任务的社区,其中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且到账人员占参保缴费人员比率达到20%的社区另给予每例5元工作经费补贴。

  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力、影响全街道整体进度的将对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调度和约谈。

  为确保完成街道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可参照制定切实可行的本社区工作方案。

【篇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

  一、 积极宣传两个机制,促进我先参保率提升。

  采取纸质宣传页、农村广播大喇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朋友圈等多种宣传方式,针对我县广大居民,开展两个机制政策宣传活动。使我县我广大居民详细了解文件精神及惠民政策,促进缴费积极性,提高我县参保率。

  二、 继续做好死亡、***冒领工作,及时全额追回资金。

  依据上级部门下发的冒领人员数据,组织各乡镇社保所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对确定为冒领养老金的人员逐户逐人进行政策教育,力争没批冒领人员涉及涉及资金全部追回。

  三、 认真做好社保扶贫工作,为我县脱贫攻坚增砖添瓦。

  每月与民政、扶贫两部门对接贫困人员数据,及时做好该类人员在专网系统的管理工作。并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时限,按时将贫困人员享受的待遇落实到位,确保一户不差、一人不落。

  四、 积极落实调查摸底我县被征地农民数据,为我县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奠定良好的基础。

  依据上级部门会议精神,2020年全省开展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为全面落实相关政策,我县将积极开展被征地农民数据调查摸底、实施方案出台、落实相关待遇等工作。让更多的特殊群体享受到更好的养老保险惠民政策。

  五、 认真做好社保卡管理工作

  提高我县社保卡经办大厅办事效率,增强工作人员为人民服务意识。为今年我县居民实施一卡通工作保驾护航。

【篇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

  根据市人社局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照了通知中的检查内容,逐项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设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城乡居保基金监督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了基金监督管理责任制和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进一步完善社保基金的内控制度,我局制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并对照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细则中建立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建立权责分明、互相监督的岗位责任制度,规范业务经办流程,提高业务经办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和切实加强岗位人员的.纪律、法律观念,要求各个岗位严格履行经办程序,准确记录各类信息,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业务资料,TOP100范文排行维护参保人权益。

  二、参保缴费情况。截止***x月,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总参保人数为45***2人,经核实,全部符合参保资格条件,20***年缴费人数为19947人,2795名参保人员按相关规定补缴,本年累计收缴保费共258.08万元,参保、缴费人数与实际申报财政补助资金的人数一致,不存在擅自提高或降低个人缴费标准的现象。保费收缴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和参保人员直接到银行现金缴款两种方式,确保了本单位经办人员或工作人员不直接接触到现金保费。工作人员核对银行反馈的扣款明细信息、资金凭证后,把打印好的发票送至村委,由村委交到参保人员的手中。每月月初将上月收取的保费通过合作金融机构从收入户划转到财政专户,并按要求管理,每月与农信社、财政局进行对账,确保保费收缴无误。经核查,不存在截留、侵占保费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

  三、基金管理情况。至20***年***x月底,总共筹措资金***49.13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划拨******万元;自治区财政划拨82万元;市级财政划拨99.***万元;县级财政划拨81.21万元,集体补助收入1.24万元热门思想汇报,原民办教师补助68.24万元;保费收入258.08万元;转移收入0.28万元;利息收入48.92万元)。城乡居保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各级财政划拨的专项资金全部归集到财政专户,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自查,目前我区城乡居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单独记账、单独核算,按有关规定实现保值增值。不存在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也不存在违规投资运营行为。

  四、支付发放情况。我局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在20***年发放待遇人数为13050人,累计发放***x33.31万元。本年收支结余4***.82万元,当前基金累计结余2304.28万元.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领取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的工作,指导乡镇社保所对本年度待遇领取资格人员进行认证后,及时将认证结果在村(社区)范围内公式,公示期不少于***天,个人简历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监督电话,公开接受社会举报和群众监督,防止多领、冒领、骗取养老金现象发生;健全待遇领取人员死亡信息月报制度,确保领取养老金人员符合领取条件。待遇发放人员严格根据死亡信息报表,核实发放待遇领取人员和金额,按规定申报注销死亡人数。经自查,不存在虚列支出、转移资金、欺诈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经办服务情况。我区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实施完全积累,实帐管理。在保费收缴上实行银行“代扣代缴”三方协议,确保保险基金安全,在待遇发放和支付上严格做好与财政部门及金融机构之间的复核和对账工作,确保发放及时、准确。在社会化管理上,严格执行社会化管理制度,在档案管理上建立健全有关业务台帐,规范档案室,完善社保档案管理。

  此次自查,本单位没有发现套取、骗取社保资金以及隐匿、转移、侵占和挪用基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篇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

  2019年,我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紧紧围绕省、市考核任务,以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和经办管理等工作为核心,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全面推进2019年上半年各项考核任务的完成。现将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2019年上半年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参保登记总人数55万人,其中待遇领取人员12.7万人,新增参保人员12680人,完成征缴职责顺利平稳划转税务部门,实现保费收入4540万元,自主缴费率达到100%,确保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上半年共发放养老金6673万元,其中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1295.03万元。

  (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宣传推广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智慧人社+手机认证” 宣传推广活动,2019年上半年我中心组成“惠民服务工作队”,赶集穿巷进村入户宣传养老保险政策,引导和教会参保人用手机方式进行查询和认证,现场对社保卡进行激活等,共发放政策宣传单5万余份,赶集定点宣传10次,进村入户宣传8次,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对税务划转的相关问题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让群众少跑路、不跑路。2019年上半年共完成待遇人员资格认证人员116013人,核实死亡人员6287人,停发待遇2439人。

  (三)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号)文件,积极、稳妥、快速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实现上半年工作的正常化,全面铺开,目前已完成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3450人,上半年发放被征地农民养老金1295.03万元。二是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上半年我们携农行到舜陵街道黄金桥村、段家、龙板桥村等多个地方进行了“养老贷”的优惠政策宣传工作,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目前共有145人选择“养老贷”参保。

  (四)社保扶贫工作

   社保扶贫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力量比对、核实贫困人员信息,3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了3.5万余人的贫困人员信息核实工作,并上传了部信息工作平台。“早谋划、早部署”,3月做好了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员、残一残二等贫困人员的政府代缴测算工作,对我县的脱贫攻坚提供社保支持。据统计,截止2019年5月底,我县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人数为129131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待遇人员42231人,符合财政代缴保费人员29267人,稳定脱贫有能力自主缴费人员57633人。2019年,县财政为全县符合代缴条件的29267名贫困人员代缴保费182万元,比上年度新增代缴贫困人员24159人,同比新增支出256%,实现代缴率100%。年满60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贫困人员共共42231名,为其发放养老待遇2610万元。

  二、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处于税务划转的过渡期,群众不了解最新政策

  2019年上半年,我县处于征缴业务划转税务的过渡时期,老百姓对最新政策不了解,当前由于税务的调试的原因,暂停了老百姓手机缴费的功能,老百姓当前只能在手机上进行查询和认证,缴费只能到银行去缴。补交以前年度的保费,还要由我中心或乡镇社保站将信息推送至税务,才可到银行缴费,给参保缴费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不便。

  (二)被征地农民保障工作被动性太大。

  今年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开展以来,一是相关部门在经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时,出现了土地承包权确认时有档案不全的现象,存在被征地农民身份认定难的问题,导致工作难度大,工作进展迟缓。二是按规定应从征地补偿款的10%作为被征地农民的保障资金,这部分资金一直未征收,全额发放到老百姓手中,造成收回困难的问题。三是老百姓选择险种变动大。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险种后,又要反复变更险种,给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带来了不便。

  (三)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较为不便。

  第一,资格认证数量巨大,享受待遇人员数十万人以上,多为留守老人,且居住在偏远山村,还有一部分老人因高龄、残疾和疾病等原因不能行走,认证难度很大。目前养老待遇过低,影响了待遇享受人员参与认证的主动性。第二,智慧人社和APP都可进行网上自主认证,但老百姓的网上认证意识不强,有些老人家的手机设备功能跟不上,导致网上自主认证受到一定的制约。第三,基层认证队伍的建立和经费得不到根本保障,没有固定统一的认证和稽核工作经费,基层也就不能够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人员认真开展认证工作。第四,相关的配套制度没有建立,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死亡丧葬补助追讨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导致工作出现责任不清,配合不力,使认证工作不能很好的开展。

  (四)乡镇一级经办人员配备不足、流动性太大。

  由于工作任务繁重、经费待遇无保障等因素的影响,我县各乡镇的业务经办人员严重配备不足,而且人员的流动性太大,有的乡镇一年之内连换几次人,刚刚熟悉政策和业务就又换人了,缺乏正常的岗位移交手续,严重影响了业务的连续性和工作的开展。

  三、下段工作打算

  (一)积极配合税务做好征缴工作和待遇发放等基础性工作。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好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税务划转的最新政策,使老百姓少跑路、不跑路。二是提高思想认识,改变保费征收习惯,力争在下半年提早完成保费征收任务,自主缴费率达到95%以上。三是做好待遇人员按时发放、报表及时上报等其他中心工作。

  (二)开展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

  一是继续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网上认证的宣传工作,鼓励广大参保人员到银行自主缴纳保费,从源头上确保基金安全。二是继续做好智慧人社和APP认证的宣传推广工作,确保缴费人的利益不受损害。三是要加强待遇人员生存认证工作的推进和制度化,对重点人群做好上门认证服务,对体弱多病、残疾人、偏远山区等人群进行上门认证服务,加强稽核力度,严禁冒领、骗领、侵占、拖欠、克扣、截留养老金等违法行为,确保基金的安全。

  (三)全力推进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

  根据《宁远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办法》(宁政办发【2016】7号)文件,积极、稳妥的推进我县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全力推进征地农民“养老贷”工作,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对因经济条件较差而无法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可通过与县农业银行签订协议,使银行为其发放贷款,确保被征地农民享受更高的待遇。做好“养老贷”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让老百姓充分地了解到选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险种带来的好处,从而坚定自己的选择,不随意变更决定。

  (四)加大稽核力度,全面清理多领、冒领养老金现象

  结合县里“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活动,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多领、冒领养老金的全面清理工作,重点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的清理和稽核。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建章立制,明确乡镇(街道)、村(社区)各级经办职责,落实死亡人员按月报送制度,明确待遇人员一年公示一次和认证一次的制度,确保活动达到实效,维护基金安全。

  (五)转作风,抓行风,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

  经办管理服务是城乡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的重点和关键所在。一是狠抓内部作风,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切实改变干部职工的工作作风;明确服务质量和标准,按照“解答问题一口清、执行政策不走样、办理业务不超时、群众评价全满意”的标准,狠抓落实。二是发扬经办行风,特别是应重点加强一线窗口的行风,提升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三是按照省里的部署,做好经办管理培训工作,配齐配强专(兼)职工作人员,确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半年总结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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